家长注意!龙岩市新罗区2017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小学及分校、附小及分校,特教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1)。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工作不得违反《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12号) 的有关规定。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见附件3)。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房产须住宅用途)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商品房若属共有产权,其个人产权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7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17年8月6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学生名册报区教育局初教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新罗区户籍除外)及《就业创业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件2)。《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没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2018年起,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6〕262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5〕151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新罗区户籍)将以《居住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五)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适龄儿童
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到居住地相对就近有空位的小学就读。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8月7~8日。
2.农村适龄儿童:8月7~8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10~11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5)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2.农村适龄儿童:(1)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 填写《新罗区2017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申报学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企业。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1〕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16-2017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部队、引进人才、其他。
符合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验资报告;(3)近三年完税票据;(4)户口簿;(5)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1)军人证;(2)结婚证;(3)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3.引进人才及其他:(1)户口簿;(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3)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8月2~3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市属学校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送审有关材料,区属学校到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7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的实施细则,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加强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20112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7年6月5日
公众号:龙岩 微信号:fujian_longyan
2017年新罗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 |||||
片区 | 招生小学 | 计划班级 | 人数 | 招生辖区 (社区、居委会或村) | 划 片 招 生 范 围 |
1片区 | 实验 | 8 | 400 | 兴门、北门(部分)、西街(部分)、虎岭(部分) | 东至:解放路一中东侧;南至:和平路、中山西路;西至:龙川北路; 北至:北环西路。 |
中街 | 4 | 200 | 中街、上井(团结、岩心)、虎岭(部分)、西街(部分)。宝泰小区、胡芦新村。 | 东至:解放路至街心广场至龙川中路;南至:龙川西路;西至:中山西路至九一北路;北至:和平路; | |
2片区 | 松涛 | 6 | 300 | 松涛、东街(红龙、双井)、北龙(北园、龙凤) | 东至:后山武警支队正大门路道; 南至:街心花园;西至:解放路; 北至:龙凤山顶。 |
东新 | 4 | 200 | 东新、平寨、东宫下、永兴、东宝(铁路水泥厂、东宝水泥厂,东宝农场)、白沙、万安(安置房实际入住)、铁山岭背、寨顶新村(部分) | 东至:东宝山水泥厂、铁路水泥厂; 南至:联兴巷;西至:后坪山铁路; 北至:东宫下、建龙桥。 | |
附小分校 | 4 | 200 | 东风、东门、社兴、东宝(部分)(除铁路水泥厂、东宝水泥厂,东宝农场)、寨顶新村(社兴户口部分) | 东至:联兴巷至老火车站宿舍;南至:南环路至旗盘路至东风桥至沿河路; 西至:和平路;北至:仙龙新村。 | |
3片区 | 附小 | 6 | 300 | 大同、隔后、清泉、后黉前、西城的莲花(含富健新村)、莲新、西桥部分 | 东至:区党校大门对面小溪河至莲花山脚下;南至:莲花山至曹溪石锣石鼓;西至:石锣石鼓河至苏溪桥至西安南路兴龙环岛;北至登高中路(登高电影院一侧)、登高山脚。 |
西安 | 7 | 350 | 西安、西兴、西平、西桥(部分、以登高中路为界靠人民医院一侧区域)、佳宝(西城户籍) | 东至:龙川河至隔后桥;南至:登高路至西安南路至西陂路至龙岩大道以北;西至:龙岩大道;北至:龙川河。 (西安安置小区以原户口划片) | |
苏溪 | 2 | 90 | 苏溪村 | 苏溪村。 | |
4片区 | 溪南 | 5 | 250 | 溪南、登高(溪畔)、兴晖、后盂(部分)、小溪(部分) | 东至:棋盘路(高架桥);南至:南环中路;西至:党校大门以北的登高山东边山脚;北至:龙川河。 |
地质 | 1 | 50 | 新岩(部分) | 后盂地质八队基地、市燃料公司宿舍、农校等。 | |
5片区 | 莲东 | 8 | 400 | 翠屏1号、莲东社区、新陂社区、莲滨社区 | 东至:东环路;南至:莲南路;西至:小溪河;北至:南环东路。 |
东山 | 6 | 300 | 莲东片区(部分)、曹溪片区(部分) | 莲东片区(部分)、曹溪片区(部分) | |
龙钢 | 2 | 100 | 龙钢厂、董邦村、东山村、中甲村、黄洋村、科桃村、马钢厂(马坑路103号)、黄坑村、马坑村、漪濑村、王庄村、坑头村、曹溪华润 | 龙钢厂、董邦村、东山村、中甲村、 黄洋村、科桃村、马钢厂(马坑路103号) | |
麒麟 | 1 | 50 | 新岩(部分)、翠屏(部分)、小溪(部分) | 麒麟水泥厂生活区及周边住宅区、308省道以东纺织厂生活区、地建生活区、 饲料厂等。 | |
6片区 | 凤凰 | 6 | 300 | 北门(部分)、凤凰、北关(部分)、青草盂(部分)、梅林、黄竹坑、张白土、赤坑、江山外山、科山、铁山火德坑搬迁户 | 东至:解放北路 南至:北环西路、 西至:龙腾路(除小洋招生片区)、 北至:龙岩六中大门。 |
小洋 | 6 | 300 | 小洋村、中城北关(部分) | 小洋村、农科所、二九五区域 | |
园田塘 | 1 | 50 | 园田塘、硿口、紫阳、南石、万安移民和青草盂(部分)、汇隆小区和龙马新村(老职工子孙除外) | 园田塘、紫阳、南石、硿口等村、 (龙岩六中大门为界以北的松柏花园、龙达花园、国际山庄等小区实际入住适龄儿童)。 | |
7片区 | 谢洋 | 4 | 200 | 谢洋村、交易城社区、北星社区、御佳园社区 | 谢洋村、交易城社区、北星社区、御佳园社区 |
北城 | 6 | 300 | 氨厂生活区 | 氨厂生活区 | |
石埠 | 1 | 50 | 石埠村、红梅小区 | 石埠片区、红梅小区片。 | |
8片区 | 二小 | 6 | 300 | 陈陂、西山、条围村居民小组、(条围、陈陂、西山村居民组的撤迁户不受区域限制) | 东至:龙岩大道至西陂路至苏溪河;南至:苏溪河;西至:龙腾路;北至:人民路。 |
松涛分校 | 6 | 300 | 华龙社区、美域中央小区、水韵华都小区 | 东至:龙腾路;南至:陈陂溪(华莲路以南、陈陂溪以北以及国贸天琴湾楼盘今后将归新建学校招生,目前由松涛小学分校待招);西至:龙长高速公路;北至:西陂路。 | |
排头 | 5 | 250 | 排头村、财校社区、西湖岩小区、恒亿豪园小区、新火车站宿舍等居民小组 | 东至:龙腾路;南至:西陂路;西至:龙长高速公路;北至:罗龙路。 | |
9片区 | 大洋 | 6 | 300 | 大洋村 | 大洋村片区。 |
石桥 | 1 | 50 | 石桥村 | 石桥村片区。 | |
10片区 | 曹溪 | 7 | 350 | 曹溪中心3个班、月山1个班、石粉2个班、浮蔡1个班等按原校区域划片 | |
11片区 | 紫金山学校 | 2 | 100 | 紫金山体育公园 | |
民办学校 | 北大附属实验小学 | 10 | 500 | ||
合计 | 131 | 6540 |
新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公众号:龙岩 微信号:fujian_longyan | ||
暂住片区 | 登 记 学 校 | 办学性质 |
东城片 | 东新小学 | 公办 |
南城片 | 麒麟小学、地质小学、东山小学 | 公办 |
西城片 | 苏溪小学 | 公办 |
中城片 | 北城小学、小洋小学、园田塘小学、中街小学 | 公办 |
北城片 | 北城小学、谢洋小学、石埠小学 | 公办 |
西陂片 | 排头小学、小洋小学、大洋小学、石桥小学、北城小学 | 公办 |
曹溪片 | 中心小学、石粉小学、月山小学、浮蔡小学、龙钢学校 | 公办 |
城区小学未被录取者统筹安排一览表 | |||
序号 | 片 区 | 同 片 区 学 校 | 统 筹 安 排 学 校 |
1 | 中城片区 | 实验小学、中街小学 | 小洋小学 |
2 | 凤凰片区 | 凤凰小学、园田塘小学 | 北城小学 |
3 | 东城片区 | 松涛小学、附小分校、东新小学 | 外洋小学 |
4 | 南城片区 | 溪南小学、地质小学 | 东新小学 |
5 | 莲东片区 | 莲东小学、麒麟小学 | 东山小学 |
6 | 西城片区 | 附小、西安小学、苏溪小学 | 排头小学 |
7 | 北城片区 | 谢洋小学、石埠小学 | 开明小学 |
8 | 西陂片区 | 第二实小、松涛分校 | 大洋小学 |
9 | 曹溪片区 | 曹溪中心、石粉小学 | 龙钢学校、浮蔡小学 |
注:同片区若干所学校的适龄儿童依学校顺序录取后,若安排不下,到统筹安排学校,若还安排不下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到龙门、铁山等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
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市属有关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一。
2.农村初中根据生源等情况,招收本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工作不得违反《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12号)的有关规定。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初中
城区初中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外)。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片内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详见附件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志愿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房产须住宅用途)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小学毕业生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商品房若属共有产权,则个人产权应大于50%。 “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初中
农村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初中登记建档。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8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学生名册上报区教育局中教股备案。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我区其他中学登记建档。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罗区小学毕业且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新罗区户籍除外)以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内学校登记建档。《暂住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岩十中、江山中学、铁山中学或回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建档。
2018年起,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6〕262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5〕151号)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新罗区户籍)将以《居住证》和《就业创业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
(五)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适龄子女
根据其父母持有房产证或户籍证情况,可在辖区内中学登记建档。
四、有关事项
1.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小学毕业生:8月3~4日;
(2)农村小学毕业生:8月3~4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月10~11日。
2.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房产证;⑶户口簿;⑷父母双方身份证;⑸“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
农村小学毕业生: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户口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⑴小学毕业证书;⑵户口簿;⑶父母双方身份证;⑷父母一方的《就业创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5)父母双方《暂住证》(新罗区户籍除外)。
各小学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初中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7年初中招生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报登记表时,本片区中学为第一志愿,还可在龙岩十中、江山中学、铁山中学等三所学校中任选一至二所作为参考志愿填报,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学生可参加第一志愿学校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未派到学位者,教育局将依据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入学。参考志愿未填报或不愿服从调剂者,将不再安排学位,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其它说明
(1)持二手房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申报学校的在校生记录。
(2)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建档入学,如果所在片区初中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
(3)每位小学毕业生只限到一所学校登记建档(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五、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企业。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1〕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16~2017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纳税均达1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部队、引进人才。
符合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
3.其他。符合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出台的其他相关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的完税票据;⑷户口簿;(5)父母身份证。其中受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军人:⑴军人证;⑵结婚证;(3)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3.引进人才:(1)户口簿;(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3)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8月3~4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中学隶属关系,市属学校到市教育局中教科送审有关材料,区属学校到区教育局中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初中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17年初中招生登记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实施细则,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强化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的信访投诉,严厉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并及时通报、告知社会。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七、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20113。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7年6月5日
公众号:龙岩 微信号:fujian_longyan
招生中学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或对象 | 片内户籍学生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统筹安排学校 | |
班数 | 人数 | |||
龙岩初级中学 | 12 | 600 | 东至解放路,南和西至龙川路,北至北环西路。招生范围(社区、居委会):中城兴门、北门(部分)、上井(团结、岩心)、虎岭、西街(部分)、中街(部分)居委会。 | 龙岩二中 |
龙岩二中 | 14 | 700 | 中城户籍未具备龙岩初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工业西路以北居住的西陂张白土、黄竹坑、赤坑、崆口、紫阳、南石、园田塘户籍和江山外山户籍及万安涂潭、铁山火竹坑移民、江山搬迁户的小学毕业生。 | |
龙岩高中 | 6 | 300 | 东城松涛、东街(红龙、双井)、社兴、东门、东风、北龙社区(居委会)。 | 龙岩四中 |
龙岩四中 | 4 | 200 | 东城户籍未具备龙岩高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岩山中心小学毕业生和白沙、万安移民的小学毕业生。 | 铁山中学 |
莲东中学 | 10 | 500 | 南城翠屏、莲东、莲滨、新陂等社区(居委会)、 曹溪石粉(莲南路以北,莲庄路以东部分)。 | 龙岩九中 |
龙岩五中 | 10 | 500 | 南城户籍未具备莲东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龙岩九中 |
龙岩七中 | 10 | 500 | 西城各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龙岩八中 |
龙岩八中 | 10 | 500 | 西陂(除二中、一中分校招生外)各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龙岩十中 |
一中分校 | 6 | 300 | 龙腾路西侧至龙长高速东侧,莲西路南侧至龙长高速北侧。 | 龙岩八中 |
龙岩九中 | 4 | 200 | 除龙钢学校招生以外曹溪户籍所有小学毕业生。 | |
龙岩初级中学北城校区 | 6 | 300 | 北城各社区(居委会)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
紫金山体育公园学校 | 2 | 100 | 紫金山体育公园 | |
龙钢学校 | 4 | 200 | 曹溪东山、科头、黄洋、董邦、黄坑、龙钢、马坑、中甲、坑头、崎濑、王庄等小学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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